7月21日晚,宁夏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查获了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经调查发现,该驾驶员之所以被吊销驾驶证,系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在吊销驾驶证的同时被立案侦查,目前仍在取保候审期内。
当晚21时50分,一辆悬挂宁A牌照的白色小型客车引起了站口执勤民警注意,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检查。面对询问,该驾驶员言辞闪烁、含糊不清,声称自己的身份证号记不起来、驾驶证也落在家里,希望民警罚点款赶紧让他回家。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该驾驶员陈某最终道出了实情。
原来,陈某于今年6月份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被中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随后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其持有的“B2”型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据陈某交代,其驾车遇到执勤交警时,担心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被变更为逮捕,就打算蒙混过去,哪想纸里包不住火,最终还是被发现了。
目前,驾驶员陈某因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一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违法行为,且离开所居住的中宁县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在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办案民警将联系有关单位进行移交。(记者 郭磊 通讯员 王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