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在银川市庆祝第34个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银川市表彰了2017~2018年度全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先进单位,总奖励资金达到4392.8万元。
2017~2018年度全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先进单位中,首先是教育发展综合奖励,奖励资金为3031.8万元。其中,奖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200万元,一等奖获得者兴庆区人民政府、西夏区人民政府各奖励220万元;二等奖获得者金凤区人民政府、灵武市人民政府各奖励200万元;三等奖获得者永宁县人民政府、贺兰县人民政府各奖励180万元。普通高中学校奖励资金为989.95万元,职业学校奖励资金为324.55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奖励资金为420.25万元。
教育发展专项奖励总奖励资金达到1361万元。其中,集团化办学优秀奖奖励446万元,乡村教育质量提升奖奖励422万元,“互联网+教育”引领奖奖励90万元。此外,名师工作室质量奖奖励73万元,其中,名校长工作室一等奖每个奖励3万元、二等奖每个奖励2.5万元,名班主任工作室一等奖每个奖励3万元、二等奖每个奖励2.5万元、三等奖每个奖励2万元。(记者 姬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