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国税局稽查局日前对固原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年31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纳税人在此期间采取少计收入、多列支出的手段,少申报缴纳营业税382764.6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6793.5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被定性为偷税,予以追缴税款,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同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目前,该企业已补缴入库税款409558.16元,缴纳罚款204779.08元、滞纳金211641.65元。(记者 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