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中国搜索 | 电子邮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 -> 天天315
网上订酒店“五星级”变“五星”
消费者获3倍赔偿
2017-11-06 14:46:00   来源:央广网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一个案子,樵先生通过某网站搜索到“某旅游区六大五星豪华酒店任选2-4晚”这一度假产品。这个产品包括的六家酒店都宣称为五星级酒店,樵先生便通过这家网站先后购买了共6份产品。

  此后樵先生按照产品要求前往入住了其中两个酒店,发现两酒店的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都达不到五星级酒店的标准,两家酒店不是“五星级酒店”。樵先生认为网站的行为构成欺诈,向法院起诉了这家网站和旅游公司。

  旅游公司辩称,产品标题为“六大五星豪华酒店任选”,并没有写五星级酒店。我方只能提供标题,是这家网站录入的信息存在偏差,将不是五星级的酒店录成了五星级,作为商家无权进行修改。

  同时,这家网站和旅游公司都辩称,樵先生的行为是知假买假。旅游公司提供选择的酒店中有两个是五星级酒店,他在入住前就已经确定了入住的两家酒店不是五星级酒店,而樵先生却先后两次都选择入住非五星级酒店,属于知假买假。

  法院最终认定旅游公司的这一用语显然会误导消费者,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除了应退还相关费用外还应依法增加赔偿三倍费用。一审判决旅游公司退还樵先生5592元,赔偿16776元。

  关于这一话题,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和《中国青年报》经济部主任潘圆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邱宝昌:“实际上经营方是强词夺理,把五星级和五星混淆起来,然后说这是‘五星酒店’,不是五星级酒店,所以它不存在欺诈,也不存在隐瞒事实或虚构事实,这种说法很苍白。它在广告中推销它的商品,按照人们通常的理解,这应当是一个豪华的五星级酒店,这是一个正常的认知,它明明知道不是五星级酒店,它还用五星豪华去做引人误解的宣传。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一种欺诈的行为,所以我认为海淀法院的判决是一个有力的回击。

  经济之声:这是不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邱宝昌:“是的。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有一种(情况)是你的宣传本身就是假的,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宣传不是假的,但是你做了一个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它也是违反广告法的。如果虚假宣传够构成了虚假广告,就可以按照广告法来规制。”

  经济之声:我们为这个消费者的行为点赞,潘圆主任怎么看? 

  潘圆:“目前这种在打擦边球、利用各种各样的文字游戏或者直接欺诈,以及误导消费的行为其实是非常普遍的促销现象,基本上已经形成一种潜规则了。其实关于五星级酒店是有相应规定的,但是多数普通的消费者并不了解情况,都是根据自己的直观感受,实际上平台就是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态,觉得很多消费者不愿意较真,才会采取这种做法。如果只是针对消费者的举报去惩处个别商家,而且罚款的额度又很有限,实际上它的违法成本也是偏低。除非网上的治理环境得到了真正的净化,否则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编辑】:石卿
【责任编辑】:姜美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今日网闻
· 2017“文明宁夏·平安出行”公益活...
· 全国书画名家走进银川作品展正式启动
· 宁夏希望工程获百万公益捐款 设立青...
· 人民网小记者开展“119”消防日参观...
·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宁夏培训...
· 【一线传真】盐池农民:“往后日子...
· 盐池县全力冲刺确保年底实现脱贫摘...
· 营盘台村的“大忙人”——第一书记...
  图片
我国“一箭双星”成功发射北...
美发生枪击事件至少27人死亡
《阳光之歌》精彩上演
香港的士接入支付宝
  民生在线
· 贺兰行政审批推出快递服务
· 能歌擅舞会走秀 中寺社区夺桂冠
· 银川:消防宣传月他们进小区找“火源”
· 宁夏食药监局半月内第三次曝光“问...
· 银川网上市民大厅将增加新功能
· 宁夏第28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成功传...
· 银川全面清查指尖陀螺
· “双11”宁夏邮件量同比将激增40%左右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国务院新闻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06001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工信部网络不良信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1-5029811
网上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