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产业曾经是宁夏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产业,由于行业投资过度,国内外需求转弱,以及资本的趋利性和政府监管缺位,导致钢铁出现产能过剩。
2016年8月,自治区政府结合区情,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初步方案》,未来5年,宁夏将通过积极鼓励引导企业主动退出、推进兼并重组,争取现有产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压减和整合,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逐步好转。
据了解,宁夏钢铁产能绝对量虽然小,但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压减生铁产能和粗钢产能的任务依然严峻。
不久前,宁夏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杨道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税收视角对宁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和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提出建议。
发挥税收杠杆作用,遏制产能过剩投资源头。税务机关对于产能过剩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税收可以单独列出来,提高中央级共享分成比例,降低地方政府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税收收入的需求,从源头上遏制产能过剩的投资。同时,对于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大税收扶持力度,让其快速成长,引领经济健康发展。
落实税收优惠,释放产能过剩出口。建议对钢铁企业利用余压余热发电缴纳的增值税实行100%即征即退,享受其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建议进一步降低钢铁制造行业增值税税率,对保留产能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钢铁产品,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对煤制油等行业实行消费税免征的扶持政策。对国有大型钢铁、煤炭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仅在企业厂区、煤矿等封闭区域行驶运行的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钢铁企业生产使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对于钢铁企业取得的政府专项用于职工安置的政府专项奖补资金形成的费用,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企业双创活动。根据产业政策对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支持企业与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给予促进技术进步或产业升级的风险投资公司和基金加倍提取风险准备金、转让交易和延期纳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除对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予以扣除以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给予进出口税优惠和资产加速折旧待遇,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记者 魏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