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固原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固原华星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7年12年31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纳税人在此期间,采取多列支出的手段,造成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93387.8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对固原华星置业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93387.88元定性为偷税,予以追缴税款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同时对该纳税人少缴税款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目前,该企业已补缴入库税款93387.88元,罚款46693.94元,滞纳金31751.88元。(记者 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