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从宁夏人社厅获悉,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备案工作,申报职称的人员可于即日起至6月30日,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宁夏人事考试网,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报名。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区扩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范围,将高教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和北方民族大学三所高校;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具备条件的其他本科院校;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将自然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自治区农科院;将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自治区中医研究院等条件成熟的三甲医院进行试点。在银川市、石嘴山市继续开展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人员参加地级市基层卫生职称评审会评审;各地级市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探索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通过说课讲课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确保职称评审质量和结果公正。将中小教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银川市各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银川市、固原市开展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县级及以下人员的副高级职称由两市组织评审会进行评审,市直人员的副高级职称仍由自治区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
今年,我区将进一步规范“二次公示”制度。公示采取单位张榜、网上公布等形式对申报推荐、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首次公示由用人单位将自治区相关系列评审条件和个人评审一览表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二次公示坚持谁评审谁公示原则,将评审结果公示到各单位、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监督。(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