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固原出台《固原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倡导“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实施办法》,礼遇帮扶对象为固原市荣获全国、自治区、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及提名奖获得者;道德模范中的生活困难者。
8种礼遇杠杠的
8种礼遇包括节庆活动礼遇、医疗保健礼遇、劳动就业礼遇、公共交通礼遇、参观游览礼遇、住房保障礼遇、宣传展示礼遇、物质奖励礼遇等。
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须将道德模范列为走访慰问重点对象,对生活困难的给予2000元的慰问金。
固原在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公立(私立)医疗卫生机构,为军人、残疾人设立的优先挂号窗口加挂“道德模范”标识,在全市各级公立医院免挂号费,同时为道德模范提供优先安排床位待遇。道德模范由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每2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体检经费由组织单位承担;有条件的县(区)或行业(系统),可视情况统一组织本县(区)本行业(系统)道德模范疗养,疗养经费由组织单位承担。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事业单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解除与道德模范的劳动关系。特殊情况需安排待业的,须报道德模范命名机构批准。在固原市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工作招聘中,符合条件的道德模范享有优先录用待遇。
道德模范本人在固原各县(区)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享受出租车票价优惠。固原市内3A级以上景区(点)对道德模范本人实行免费参观游览。对住房困难且符合保障房政策的道德模范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保障性住房申请。
对当年获得道德模范的,固原市文明委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激励金,全国道德模范奖励3万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奖励2万元;自治区道德模范奖励1.5万元;固原市道德模范奖励1万元,固原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奖励5000元;同年荣获不同级别荣誉称号的,按获得最高一级荣誉称号标准发放激励金。
9种帮扶实打实
道德模范在享受礼遇同时,又可获得资金帮扶、困难帮扶、就学资助帮扶、志愿帮扶、就业帮扶、社保帮扶、社会帮扶、医保帮扶、医疗救助帮扶等9种帮扶。
资金帮扶中,视道德模范家庭困难程度和荣誉等级,由推荐机构一次性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帮扶资金。
将符合城乡低保或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道德模范纳入临时救助范畴。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或者其子女,属于在校学生的,给予优先享受国家和地方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在全社会倡导和鼓励机关、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帮扶生产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并由市、县(区)文明办协调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民政局、团委协调志愿者组织或通过向社会招募志愿者为其提供志愿服务。
符合条件且有就业能力但尚未就业的道德模范,按规定享受免费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和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对年满16周岁以上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道德模范,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3000元缴费标准代为缴费,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享受320元的财政补助。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各类社会组织等,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道德模范给予帮扶,见义勇为基金会对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及其家庭给予帮扶。
对道德模范本人住院医疗费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对因重大疾病治疗确无支付能力的道德模范,纳入当地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救助;对因见义勇为受伤而使生活受到影响的道德模范,给予一次性疾病应急救助资金5000元。(记者 剡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