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镇里预先给您的3万元生活困难补助,其余的3.5万元将分期支付,请收下。”
7月24日,平罗县崇岗镇司法所所长安德生专程来到王某家中,将政府给王某的部分生活补助款送到他手中。至此,一起长达38年的缠访案件,经人民调解划上圆满句号。
1980年2月,王某在公社组织的劳动中受伤致双目失明。1982年8月起,公社(后改为乡镇)每年给予王某生活困难补助。国家实行低保后,王某享受低保待遇,补助被取消。2015年,因王某妻子办了失地保险,王某不再享受低保,导致生活困难。
“我的眼睛是为集体瞎的,没了低保,我和老伴可怎么生活啊!”6月21日,在崇岗镇调委会,安德生和镇工作人员对此案再次调解。面对情绪激动的王某,安德生递上一杯热茶,从法律法规、人情、道理等方面耐心劝说王某,同时,又给工作人员讲明政府应承担的责任。经5个多小时调解,终达成由镇政府分期补偿王某因工受伤补助费6.5万元的调解协议。
6月以来,石嘴山市开展实现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试点工作,大力构建以市级信访调解中心为龙头,县(区)人民调解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司法所为阵地,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为支撑,组(楼院)为“访调对接”基点的人民调解大格局。同时,整合公安、社会事务管理、法庭等多方面资源,倾心打造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多位一体”工作机制,创建“专业+行业+X”联勤联调联动工作法,打出一套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组合拳”。
“应补偿我18万元。”
2011年,杨某和儿子分别从某矿的沉陷区被安置在某小区居住后,杨某要求享受2.3万元的沉陷区补偿政策及住房差价,其原所在的某集团公司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杨某不满,多次讨要说法,并要求补偿各种费用18万元,双方僵持不下。
大武口区锦林司法所接手此案后,所长马清华率调解员付振荣经过反复调查、取证、核实后,针对杨某家庭生活困难但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一边多次苦口婆心地劝说杨某,一边就给予杨某适当的生活困难补助与某集团公司协商。6月12日,双方达成了由某集团公司支付杨某困难补助6万元,杨某不再因此事产生纠纷的调解协议。
石嘴山市通过将“枫桥经验”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通过打造“金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激发奋战在一线的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稳压器”作用,成为建设平安石嘴山的重要力量。
“通过‘枫桥经验’本土化的实践,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办理信访案件171件,已化解124件,21件导入法律程序,26件正在化解之中,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该市司法局局长孙云霞说。(记者 白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