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石嘴山市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实施“阳光执法”,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该局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现场执法工作程序,将环境监察工作职能、执法依据、工作制度和程序、执法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促进环境监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所有处罚案件都要层层审批,经法律顾问审查,最终下发《处罚决定书》,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对重点污染源每周开展不定期夜查,强化对重点河流断面、规模以上新建项目、饮用水源地的环保巡查,实现环境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执法监察具体化,以企业相关环保手续报批落实、环保设施建设管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转、环境应急预案等情况作为检查内容,开展全面现场检查,将检查结果登记入册,做好存档。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巡查夜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效。今年1月至10月,实施行政处罚262起、罚款2331.5万元,查封扣押19起,限产停产4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起、拘留9人,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起。
此外,该局实施重点信访案件查处责任制,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到位,确保查处到位。今年以来,该局共受理投诉188件,其中来电76件,网上投诉38件,上级转办投诉7件,微信平台投诉17件,来访投诉2件,“12345”转办投诉48件,全部办结,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受理数量下降15.4%,信访案件的查处率、回访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解决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记者 雷永福 通讯员 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