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近日,石嘴山市出台《党员关爱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党内关爱资金的筹集、使用条件和标准、申领程序以及管理等作了明确要求。目前,石嘴山市首批38名困难党员共计19.5万元党内关爱资金发放到位。
据悉,党内关爱资金主要是为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关爱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牺牲和奉献的优秀党员而设立的党内互助性、公益性资金。石嘴山市从市管党费中划拨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同时每年从市管党费中安排不少于15%作为年度补充资金,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生活的困难党员予以重点倾斜。申请党内关爱资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本人组织关系在石嘴山市的中共党员;因重特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因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巨额经济负担,享受其他救助后仍缺口巨大;因公负伤在各种保障之外仍然负担沉重;因子女上学、单老(双老)无子女照顾等其他情形导致极度困难确需帮扶。同时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信教或参与宗教活动,年度民主评议评为不合格党员等不得申请本资金的情形进行了明确。
《办法》规定,对于一般情形,协调市民政、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先行纳入救助范围,视具体情况,给予0.2万元至2万元的一次性帮扶。对认定为因公殉职、牺牲的党员,在有关部门抚恤的同时,给予1万元抚恤金。党内关爱资金实行集中审批发放,由党员或其家属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党委进行审查核实,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直各党工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石嘴山市委组织部统筹考虑资金总额、申报情况,通过召开党内关爱资金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发放金额。
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将筹集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专人管理,建立完善困难党员信息台账,每年年底将关爱资金管理、使用和成效情况向基层党组织、党员、参与捐助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内容。每两年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对资金管理不善、审批不严和欺骗瞒报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申请、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资金全额进行追还,对当事人和相关单位及负责人严肃问责。(通讯员 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