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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不忘初心担当履职 步履铿锵砥砺奋进
——2019年吴忠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2020-01-22 16:29:35   
2020-01-22 16:29:35    来源:吴忠日报

  风清舵正行自远,初心永葆显担当。

  2019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吴忠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吴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监督基本职责,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更加明显成效。

  吴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320件,处置问题线索2635件,初核问题线索2566件,立案59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4人,移送检察机关22人;

  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37人次,占比分别为78.5%、14.8%、5.5%、7.2%;

  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3个,处理1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

  拍摄2部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片,组织78个单位3600余名党员干部到吴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一串串数字凝结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正风反腐的履职担当;一串串数字见证着吴忠市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铿锵步履。

  聚焦“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吴忠市纪委监委始终恪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和政治属性,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坚决扛起落实“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

  抓牢政治学习,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委会9次集体学习,理论中心组12次专题研讨,引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理论思维、系统谋划、精准落实水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主动接受教育,举办读书班、研讨会9场次,形成调研成果15篇,检视问题70条,立行立改30条,推动主题教育见实效、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

  压实“两个责任”,积极为吴忠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吴忠市委组织开展述责述廉、健全完善“三个清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坚持用好问责利器,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11个党组织、15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深化政治巡察,吴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深化政治巡察,严格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四个落实”要求,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完成3轮对25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434个,移交问题线索18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44人。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回访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3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1名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调整工作岗位,释放巡察整改问责强烈信号。

  聚焦“治未病”,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

  吴忠市纪委监委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扛牢抓实,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着力在“治未病”上下功夫,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

  突出政治监督,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宁夏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回头看”, 持续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三化”治理、减税降费等中央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大棚房”和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清查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等重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以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强化日常监督,将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之中,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动态监督。开展部门政治生态自查工作,动态完善市管干部廉政档案,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贯通衔接。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共对27个集体和2602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用好“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于“救”,着力于“治”,着眼于“防”,辅之以“惩”,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037人(次),占比分别为78.5%、14.8%、5.5%、7.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聚焦“解民忧”,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吴忠市纪委监委坚持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惩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为群众拔出“眼中钉”“肉中刺”,使其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严厉整治基层“微腐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采取直查直办、督查督办、提级办理等措施,精准监督执纪,吴忠市共查处违纪违法问题38件,处理1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一案双查”问责80人,通报曝光18起典型案例。牵头开展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确定教育、卫生、生态环境等12个重点整治领域,督促主责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全市立案59件,处理2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

  深挖彻查“保护伞”,坚决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责任,健全班子成员联点包案、专案督导等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打击,实行交叉办案、异地管辖、集中攻坚,强力推动“打伞破网”向纵深发展。全市立案82件1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严肃审查了为黑恶势力做大成势充当“保护伞”的张吉贺、杨学林、马龙等案件。对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组织处理77人。扎实推进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移交的494件督办、交办件,办结率100%。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采取专项督查、调研督导等形式,加大对出工不出力、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弄虚作假、照抄照搬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围绕自治区《负面清单》30条具体问题开展督查,着力解决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3个,处理1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

  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项整治“回头看”,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同比分别下降48.1%、62.5%,对18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聚焦“三不腐”,不断深化标本兼治

  吴忠市纪委监委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通过强力惩治腐败、完善制度机制、开展廉政教育等措施,强化标本兼治综合效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320件,处置问题线索2635件,同比分别增长55%、42.4%;初核问题线索2566件,同比增长46%;立案59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4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均有所下降;移送检察机关22人,对14名处科级干部采取留置措施,收缴违纪资金447.3万元,主动投案1人,挽回经济损失578.96万元。严肃查处了执法犯法、搞权钱交易的张军、李兴华等法院系统性腐败案件。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多措并举开展以案促改,在吴忠市中级法院、利通区和青铜峡市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场次,组织全市重点部门(单位)80余名主要负责人旁听李金磊职务犯罪案庭审,发送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69份,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大起底”,为党员干部解除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纠正考核不合规问题,推动各部门(单位)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聚焦“增合力”,构建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吴忠市纪委监委坚持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坚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三个为主”,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第一时间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吴忠市委请示报告。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在“打伞破网”等重点工作、重大案件的办理中强化工作督导、业务指导和复查复核,构建上下贯通的监督网络;会同组织部门考察任用县(市、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2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5名,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职提供支持。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执纪监督室更名为监督检查室,促其将职能进一步向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聚焦,统筹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力量,形成优势互补、互促共进的监督合力。建设启用标准化留置场所,设立综合保障中心,出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定》等制度,推动安全文明办案。

  分层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共设立13家派驻(派出)机构,其中设综合派驻9家,在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单设派驻机构,在市直机关工委设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优化派驻机构设置,实现对市县两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过去一年,市纪委监委还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惩戒与教育共抓,努力打造特别讲忠诚、特别敢斗争、特别有定力、特别能奉献的纪检监察铁军,有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扬正气奋楫中流,扛使命再谱新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新起点,展示新气象、实现新作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不松劲、不停步,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当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合格“答卷人”。(记者 马一萍)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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