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跑个步、周末打个球找不到合适的场地?明明一些体育场闲置着,但就是不对外开放?7月17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银川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困扰群众健身活动的诸多难题将迎刃而解。
刚刚闭幕的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受到了全区各界高度关注,而最近刚刚公布的宁夏健身报告也表明,近年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大幅增加了: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为225.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约为32.7%;每周参加一次体育锻炼人数约为357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约为51.8%。
如此庞大的健身队伍,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筹规划和大力支持,但目前群众建设事业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健身群众常常为寻找健身场所而发愁。“一方面原因是全民健身经费投入不足;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激励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和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不高,一些新改扩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健身设施的要求也未得到有效落实。”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影丽表示,目前全民健身已上升为国家战略,银川市人大确定这个立法项目,就是要通过地方立法,解决银川市全面健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条例》中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今后每年5月为银川市公民健身月,银川市将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向公众提供各类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并规定:“全民健身月内,市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
《条例》针对银川市群众“想健身却无处去”的困扰,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全年向公众开放,并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景区应当逐步对公众晨练晚练免费开放。
目前,各大中小学校的体育场设施完备、场地宽裕,公众能不能在节假日期间使用?《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建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同时表明,学校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市、县(区)政府应对所有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提供经费保障,并为其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为了鼓励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条例》对市县(区)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提出了相应要求,要结合民风民俗、自然地理、人文特点、传统节日等分别举办各种赛事、日常性全面健身活动、农民运动会等,同时规定,要设置运动健身科学指导站和公共体育服务岗位,定期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等,为公众提供公益性体育培训、健身指导等公共体育服务。(宁夏日报记者 尚陵彬 姜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