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发现,特殊教育学校的无障碍设施还不能满足基本需求,增补修缮该类设施的意识不强;普通学校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仅停留在无障碍通道上,对于残疾人就读普通学校的个别情况未予重视;公共活动场所仍然缺少必要的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无障碍厕所、电梯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审查,通过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与被监督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更注重解决问题。 (通讯员 李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