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原县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2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和5个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六个方面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在2020年底实现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工作目标。
海原县将着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全县生活垃圾处理率明显提高,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消除,个别村镇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镇),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全面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集镇和村部所在地及较大规模中心村公共厕所基本设立。畜禽粪污资源利用设施周边村庄厕所粪污逐步得到协同处理。扎实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到2020年,有给排水条件的村庄逐步实现污水处理,村庄规划范围内沟渠河湖适度有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创建3个至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乡镇。
同时,海原县将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到2020年,村庄主要道路亮化步伐加快,绿化覆盖率有较大提高,燃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农村积极推广应用,宽带通信入户逐年增加,消除现有存量危窖危房,村庄整体风貌得到较大提升。强化村庄规划管理,全面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坚持空间规划管控引领,积极推行多规合一,科学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全面实施乡村规划许可制度,推动村庄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推动乡村建设规划全面落地。(全媒体记者 马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