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卫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中卫市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可以直接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协议医疗机构备案享受门诊用药待遇。同时,参保人在备案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政策最低报销50%。
记者了解到,“两病”患者无论有无并发症,均可持社会保障卡、门诊或住院诊断资料,到参保地二甲以上(含二甲)协议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处方本》。取得《门诊大病处方本》的“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时,医保基金和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门诊医疗费用按我市原门诊大病政策支付比例计算,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足50%的按50%支付,超过50%的按原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未办理《门诊大病处方本》的“两病”患者,门诊药品费用可按我市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支付。
此外,中卫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建立“两病”门诊大病长期处方制度,长期处方周期按最长不超过12周用药量的原则给药,由签约医疗机构告知患者关于药品储存、用药指导、病情监测等用药安全信息。(记者 杨珊 见习记者 汪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