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宁夏第104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其中,废止11件,修改24件。
废止的11件政府规章,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农药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太西煤资源保护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办法》等。修改的24件政府规章,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测量标志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等。记者注意到,此次修改的政府规章里,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的“三天”修改为“事故发生后24小时”;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六条中的“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修改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据悉,此次废止和修改的政府规章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措施,确保我区政府规章与法律、法规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保持一致,维护法制的统一。(记者 李东梅)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国务院新闻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06001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