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宁夏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32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严重违纪及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全国人大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意见(2018-2022年)》、自治区纪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锐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徐力群出席会议,副主任姚爱兴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政治建设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和监督,推动我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对标全国人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共同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