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宁夏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锐主持会议,副主任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1月27日至29日在银川召开。会议听取了日程安排意见和有关工作筹备情况的汇报,建议第七次常委会议继续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草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审查和批准《吴忠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固原市北朝隋唐墓地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17年度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等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张超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列席会议。(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