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锐主持会议。副主任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时间和日程安排意见。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听取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专项报告的简要说明,审议了关于调整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审议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文件、名单草案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等。
会议指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谋划2019年的工作,切实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副主席王和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列席会议。(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