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区立法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立法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友东出席并讲话。
会上公布了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3件,修订修正7件,审查批准五个设区的市法规项目11件,调研论证项目8件。据了解,立法项目重点围绕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将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列入立法计划;围绕民生热点,将制定出台饮用水卫生安全条例,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此外,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根据国家取消或者下放行政许可的要求,将分二次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法规清理的、涉及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转变调整的,涉及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法规进行打包修改。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将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落实到我区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要完善机制,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能力。(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