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至8日,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银川召开,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专题协商议政。自治区政协主席崔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东生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宁夏》的报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秀珍就《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协商报告》作说明;进行大会发言,专题分组讨论。
根据自治区政协2021年协商计划,自治区政协从3月开始,由5位副主席带队,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常委会议题,分5个分专题开展调研协商。各市县政协也采取联动调研的方式同步开展。4月22日,自治区政协召开协商会,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协商报告与有关部门开展面对面协商,统一认识,凝聚共识,为形成高质量协商报告奠定了基础。
会议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专题议政,体现了自治区政协聚焦党委和政府中心任务建言资政、凝聚共识的指导思想。
会议要求,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重大意义,广大政协委员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围绕依法治区加强建言资政,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渠道反映,协助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在依法治区中贡献人民政协的智慧力量。
会议还通过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通过有关人事事项。(记者 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