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促进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12月27日,记者采访获悉,银川市纪委日前发布《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着力查找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同时,特别对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确保做到“十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及烟花爆竹、鲜花、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总结表彰活动;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严禁违规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元旦、春节前要分别安排一次专项检查,节日期间至少安排一次明察暗访,发挥微信公众号监督作用,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我行我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从重、顶格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所在党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以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曝光。
针对元旦、春节假期,《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行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县(市)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市直部门纪委和监察室节日期间发现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它重要情况的,要及时核查处置,并第一时间向银川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银川市纪委也将组织人员对节日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作风建设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李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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