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记者采访获悉,永宁县以典型案例通报为抓手,以案说纪划红线,用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2017年,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328件,同比增长259%;立案132件,同比增长131%;处分135人,同比增长112%;收缴违纪资金431万余元。运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这已成为该县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采取的重要教育方式。
2017年,永宁县纪委先后查处并通报了闽宁镇福宁村党支部书记杨登福在2012年12月11日至21日带领村队干部共24人到海南三亚、广西桂林等景点公款旅游的问题;闽宁镇玉海村于2013年7月、10月两次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羊毛被、绒毛被等物品发放给村队干部及部分党员的问题;望洪镇西玉村村委会副主任靳立新大操大办儿子结婚喜宴的问题;查处并通报了10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在严格执行相关办法时,该县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中不履职不担当问题的问责追责力度。针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集中约谈环保局班子成员和5镇1乡政府负责人1次;针对秸秆禁烧整治工作不力的情况,约谈各乡镇相关负责人6人次,问责7人,纪律处分1人,发通报3期。
一桩桩一件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例被查处通报曝光后,不少干部意识到典型案例通报的“威力”,广大党员干部也以此为反面教材,照镜子、正衣冠,反省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记者 徐佳敏 高菲 实习生 刘娜)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国务院新闻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06001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