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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6-18 10:03:09   
2019-06-18 10:03:09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石嘴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大武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李妍借外出培训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5年7月,被借调到大武口区档案局的李妍到云南大理参加“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培训班”期间,先后前往昆明、丽江、武汉等地游玩,延期2天后返回。为掩盖其绕道旅游、延期返回的事实,李妍私自出具虚假机票并涂改机票日期,共违规报销旅游期间住宿费、交通费、交通补助等费用1694元。在组织审查期间,李妍隐瞒事实真相,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2018年9月,李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2.惠农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副站长马万祥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马万祥、办公室主任张登龙、农机推广组组长庞忆华、工作人员马桂香、惠农区燕子墩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占奎、惠农区尾闸镇副镇长冯光荣6人一同到山东青岛参加“2015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期间,6人先后到青岛市金沙滩、烟台市蓬莱仙岛和威海市等地旅游。回来后,马万祥、张登龙、庞忆华、马桂香分别违规报销旅游费用2615元,王占奎报销2224元,冯光荣报销2300元。其中,冯光荣于2017年4月主动退缴了违规报销费用。2018年5月,马万祥、张登龙、马桂香、王占奎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庞忆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冯光荣被诫勉谈话,收缴违纪资金。

  3.平罗县草原管理站站长刘春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7年,时任平罗县良种繁殖场副场长并主持原陶乐良种繁殖场工作的刘春宏,给职工违规发放通讯费共计10900元,其中刘春宏本人领取5350元。2018年9月,刘春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石嘴山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兆莲
【责任编辑】:杨兆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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