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宁夏物价局召开稳定市场价格现场提醒告诫会,对沙湖景区的餐饮经营者进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提醒各商家在国庆节期间公平诚信经营,规范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防止出现宰客事件。
自治区物价局于9月25日启动了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沙湖旅游景区商品和服务存在“贵”“乱”现象,出现了虚高标价、随意标价、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价格投诉、纠纷时有发生。自治区物价局现场提醒各餐饮经营者,对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物价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自治区物价局要求,经营者要规范明码标价,对提供的所有商品和服务,要标明菜品或服务名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分类标示收费项目,菜肴、面点、鲜活商品、酒水、香烟、零食、饮料、茶水、套餐等要分类标示清楚,打包盒(餐盒)、纸巾、湿巾、白开水等相关收费要标明,不收费的不标示或标示免费提供。(记者 张瑛)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国务院新闻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06001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