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获悉,自2月1日起,宁夏环保厅将正式实行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执法全过程记录3项新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日前,自治区环保厅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自2月1日起,环保厅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等信息均要面向公众公示;行政执法事后有关行政许可、处罚、检查等内容也必须公开;环保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对于不按要求公示,或者选择性公示、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将依规严查。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或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等7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应先由承办机构提交规定的材料送自治区环保厅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今后环保执法人员必须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在行政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应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和现场执法检查记录仪,做到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记者 赵锐)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国务院新闻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06001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