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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为居民冬季用气“保驾护航”
2018-12-07 07:03:38   
2018-12-07 07:03:38    来源:宁夏日报

  12月6日,记者从宁夏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为保障全区采暖季天然气正常供应,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防止因上游气源紧张、突发极寒天气、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造成较大范围天然气供应中断对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区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按照先保民用、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把保障居民生活、采暖、公交车、出租车用气放在首位,最大限度避免、减少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

  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协调,我区已签订供暖季合同量13.3亿立方米。“就目前情况而言,天然气用气量充足,可以保障全区居民生活、采暖、公交车、出租车正常用气。”自治区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说,为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快速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整改,《预案》中要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中国石油等上游供气企业紧密衔接,协调应急气源,增加我区天然气供应量;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查找居民生活、采暖用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以气定改”原则,禁止“煤改气”项目未实施到位提前拆除原有供暖设施。

  银川市现有60座加气站,针对市区内分布少、周边分布多的局面,银川市燃气办已要求各加气站设置公交车、出租车专用加气通道,对出租车在换班时段,出现集中加气现象,要求延后对私家车加气。出现用气紧张,将全面限制私家车加气,先行确保公交车、出租车正常用气。

  今年5月,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精神,我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天然气价格虽实行市场调节,但一定要符合政策法规。针对今年10月,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在天然气市场价格波动时,串通涨价的违法行为,银川市物价局已依法责令该协会纠正串通涨价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并对串通涨价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1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记者 李峰)

【编辑】:杨丽
【责任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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