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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显著减轻
2025-11-12 08:30:24   
2025-11-12 08:30:24    来源:宁夏日报

  “十四五”期间,我区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分类资助、动态参保政策。以2025年为例,对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职工医保的离休干部遗孀全额补助400元,个人不缴费;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对象、监测户定额补助320元,个人缴费80元;对三级中度残疾人员定额补助280元,个人缴费120元;对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定额补助180元,个人缴费220元。

  我区不断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通过分层分类救助,显著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对特困人员、孤儿实行100%救助,对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80%比例救助,对其他困难群体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最高16万元。对三重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患者,再按30%比例予以“二次救助”,且不设封顶线,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今年1月至9月,全区医疗救助88.4万人次,基金支出3.86亿元。

  各级医保部门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按月筛查个人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或超过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人员,及时将信息推送给农业农村、民政等相关部门及乡镇,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动态纳入帮扶范围。(记者 周昕)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邹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