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科学指导农村厕所建设与管理,提高农村厕所建设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
《意见》规定了我区农村厕所建设的基本原则、类型模式、建设条件、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明确提出能建水厕则不建旱厕、粪污能集中处理则不分散处理、能进主房则不进侧房、能资源化利用则不直排、能专业化维护则不个别化、不具备条件建设户厕则以建公厕为主。规定了全区农村厕所分环保型、资源型、人工资源型三种类型,厕所建设必须符合建设要求、卫生要求和环保要求,实用、美观、安全、卫生,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排放符合环保达标要求。
该《意见》的发布将助力我区推动农村厕所革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可立足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根据《意见》的要求选择适宜的厕所建设模式。(记者 张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