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扰民,高空抛物,在公共场所吸烟……这些不文明行为被赋予道德的约束力,时常出现在公共场所的温馨提示里,近日,它们出现在《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里,将文明理念借助法治力量,倡导每一个市民自觉践行,争当银川文明的代言人和传播者。10月8日,记者通过采访市民,倾听他们对于《条例》的看法。
“其实,违规饲养畜禽、宠物,违规养犬,侵占公共设施设备、他人财物、共享交通工具这些内容,大家都知道是不文明行为,可有人仍然在做,原因就在于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公德意识不够,法律约束也不到位。”市民谢裕宁告诉记者,文明立法是培育文明自觉、展示文明形象不可或缺的手段。
个体户王铭有着和谢裕宁一样的想法,“不闯红灯、不高空抛物、文明旅游、遵守公共秩序,这些要求很简单,只需要我们在举手投足间注意一下,在日常生活中坚持一下就可以,而这种习惯,能给我们的社会增添更多的美好,更多的和谐。”王铭说。
社区是文明创建工作的主要载体,西夏区朔方路街道二一七社区党支部书记桑晓桐说:“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参与。
要配合《条例》的施行,在社区全面动员,加强舆论宣传,让《条例》中的内容家喻户晓。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抓精细管理,丰富各项载体,建立创新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将《条例》的作用发挥出来。”
马玉明是“最美银川人”,常常参加各项志愿活动,“《条例》能提升市民素质,但这是个长期努力的过程,我首先要从自我改善开始,从身边宣传开始,带领家人和身边朋友当文明人、做文明事,还要当好宣传员,多呼吁市民们遵守文明规定。”马玉明说。
马金山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工作,他的职责是为汽车用户提供理赔售后服务,“在工作中,见过好多因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条例》中对此进行了相关约束,等于为市民提供了更坚实的安全保障。只有环境好了,秩序好了,市民的文明程度提高了,才能提升幸福感。”马金山说。
市民王媛坦言自己曾有过乱扔垃圾、车辆乱鸣乱行等不文明行为。她说,“今后,我一定注意自己的言行,让《条例》在心中扎根,为城市文明添砖加瓦。”(记者 肖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