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 -> 教育资讯
广西出台政策促进职称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2019-03-23 18:00:58   
2019-03-23 18:00:58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3月23日电(记者 黄浩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通知对准入类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已取消许可和认定的部分职业资格这三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了明确,目的是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成本。

  在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方面,除了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外,用人单位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在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方面,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对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等8项资格证书的人员,明确其仍具备合法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通知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凭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择优聘任。

【编辑】:杨丽
【责任编辑】:李文龙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