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卖方办理一份房产买卖公证,待产权证满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少缴2万多元的税,这样做安全吗?”日前,购房者刘女士到永宁县公证处询问。“先办公证后过户或不过户只办公证,都是存在较大风险的。”公证员回复。
刘女士全款从李女士手中购买了一套全新的二手房,并装修入住。原房主李女士刚缴纳完契税办理了产权证,此时过户,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2万多元。为少交税费,刘女士与李女士协商,暂时不过户,双方只办理一份房产买卖公证,待产权证满2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对此,永宁县公证处公证员提示,公证处可以对双方的房产合同办理公证,证明双方交易事实。但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只公证而不过户,公证只能证明双方交易的真实性,却不能够起到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效力,买方并不能够获得房屋的产权。在买卖双方房屋款交割、房屋交付完毕后,房屋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如果遇到房价暴涨,卖房者反悔将房产另行售出,就会陷入纠纷。公证员提醒刘女士,“不过户只办公证”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最好不要为了省税而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
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建军认为,如果交易双方为了逃避营业税,选择暂不过户,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房屋产权人如果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原因,使得房子被查封、抵押,买方一旦购买,那将承担很大风险,即便房子已经进行了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记者 李锦 实习生 李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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