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 -> 民生在线
成群结队的野猪下山抢食,春季翻吃种子,夏季侵害瓜果,秋季啃吃玉米,   到了冬季,则毁坏青贮饲料……
面对这群“不速之客”村民究竟该咋“招待”
2019-01-11 07:14:36   
2019-01-11 07:14:36    来源:新消息报

青贮成为今冬野猪又一觅食对象。

青贮成为今冬野猪又一觅食对象。

    村民用木柴遮挡青贮加以保护。

村民用木柴遮挡青贮加以保护。

  “原来只有春季和秋季,野猪下山翻吃种子和果实,祸害村民。现在,一年四季受野猪侵害。”泾源县大湾乡绿塬村村支书马德清向记者介绍,野猪已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和生活。1月10日,记者到绿塬村采访,发现——

  危害多 从一年两季变全年无休

  绿塬村位于六盘山脚下,紧靠林区,生活在该区域的野猪,下山觅食首选绿塬。多年来,绿塬村与野猪的斗争持续不断,但情况却一年不如一年。 

  “春季翻吃种子,夏季侵害瓜果,秋季啃吃玉米,冬季毁坏青贮饲料。”马德清说,野猪不但与人争抢地盘,现在还抢夺牛饲料。“继毁坏农作物后,野猪毁坏青贮饲料,成为今年立冬后的一种新现象,尤其进入冬季以来,野猪藏在山脚下的林子里,也不上山,等夜幕降临后成群结队窜入村里毁坏青贮饲料。” 

  野猪作为保护动物不能捕杀,加之又没有天敌,数量如同滚雪球般越来越多。“之前,野猪怕人,村民敲锣打鼓或燃放鞭炮,还可以将它们吓跑。现在,野猪对这些手段已经‘免疫’了。”马德清指着村边的山林说,村民把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了,就是赶不走野猪。 

  “随着野猪数量增加,冬季没有充足的食物越冬,野猪只能进入村庄觅食。”马德清介绍:“青贮饲料是玉米和秸秆混合物,野猪毁坏青贮池子后,翻吃玉米粒。”村民马耀福补充道。 

  为保护青贮饲料,村民还修了防护栏对青贮池进行保护,或用树枝遮挡,但依然挡不住野猪的破坏。 

  绿塬村是泾源县养牛示范村,全村种植青贮玉米2800多亩,每年遭野猪毁坏数百亩。让村民无奈的是,秋季青贮成熟期间,野猪成群下山,毁坏农田,导致村民不得不提前收割玉米。除了野猪毁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外,青贮提前收割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计算。“玉米颗粒未成熟,导致青贮品质下降,进而影响到养殖产业。”马德清担心,如果没有有效的办法,长此以往,会影响到当地产业发展。

  破坏大 年造成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泾源县地处六盘山腹地,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泾源县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恢复和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了48.5%,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陆生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显著改善,部分动物种群繁衍快,数量激增,其中尤以野猪危害最大。 

  据泾源县林业局调查测算,泾源县每平方公里分布野猪为5头至8头,种群数量达到7000余头,县上7个乡镇96个行政村中有75个行政村农作物受到野猪毁坏,受灾行政村占泾源县行政村的78%;泾源县农作物播种面积14.2万亩,其中被野猪毁坏的农作物面积4万多亩,受灾面积占播种面积30%,年造成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想办法 能否成立专业队伍限量猎捕

  泾源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野猪属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禁止捕杀,其繁殖能力极强,加之退耕还林(草)成效显著,野猪生存空间不断扩大,种群数量猛增,与农民“抢粮”的现象越演越烈,野猪不分昼夜出现并危害农作物。特别是近年来,野猪活动范围扩大到乡镇政府驻地周边及村庄生活区,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人身安全。 

  为有效控制野猪种群,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泾源县林业局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16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资源现状,确定狩猎动物种类,并实行年度猎捕量限额管理”规定,建议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确定后,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猎捕队伍,根据全县野猪活动范围和种群分布,制定详细计划,组织对野猪进行限量捕杀。对捕杀的野猪不进入市场进行销售,由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集中销毁。(记者 剡文鑫 文/图)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贺璐璐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