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以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超出这些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范围。宁夏教育考试院在受理复核申请后,将根据考生申请的具体内容进行复核,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书面回复考生。考生对复核结果存有质疑的,可在6月26日18时前申请再次复核。(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