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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4家单位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被通报
涉及永辉超市、大润发、山逗子杂粮、华润万家
2022-05-12 09:57:13   
2022-05-12 09:57:13    来源:新消息报

  近日,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对39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涉及我区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

  宁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分公司

  经营的鲜土鸡(鸡肉)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今年3月3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宁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分公司经营的鲜土鸡(鸡肉)(检疫日期为2022年3月1日,标称生产者信息:山西大象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动物产品加工厂)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将不合格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该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生鲜肉类冷藏存储。今年3月2日,该企业从宁夏楚鲜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鲜土鸡(鸡肉),索要了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并能够提供进货验收单。该批次鲜土鸡(鸡肉)购进数量为10公斤,已全部销售,其中抽样3.628公斤。

  兴庆区分局责令该企业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但由于产品为零散销售,未能召回。案件线索移送供货商属地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经营者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要求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永辉超市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对员工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严格商品进货管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银川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经营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

  今年3月3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银川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购进日期为 2022年3月2日)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合格。

  4月2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该企业,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3月2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韭菜23公斤,购进价格7元每公斤,3月3日全部销售,其中抽样3.156公斤。该企业现场提供了进货票据,后将该批韭菜供货商证照资质及检验报告提交至金凤区分局满城北街市场监管所。

  金凤区分局责令该企业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因韭菜为食用农产品,保存时间短,不合格报告送达时已全部销售,且均为零售,无法召回。4月7日,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受理该企业提出的复检申请,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合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宁夏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生产的腐竹段蛋白质项目不合格

  今年3月15日,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市正源北街分公司经营的腐竹段(标识生产企业:宁夏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22日)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蛋白质项目不合格。

  4月2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宁夏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腐竹段40公斤,已销售24公斤,库存16公斤已封存。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该批次腐竹段销往华润万家正源街店8公斤、华润万家长城店8公斤、华润万家东门店8公斤,召回10公斤并封存,其余14公斤因零售未能召回。4月12日,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受理该企业提出的复检申请,经检验,蛋白质项目不合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市正源北街分公司

  经营的腐竹段蛋白质项目不合格

  今年3月15日,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市正源北街分公司经营的腐竹段(标识生产企业:宁夏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22日)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蛋白质项目不合格。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该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该批次腐竹段是当事人3月5日从宁夏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毛重8公斤,已全部销售,其中抽样2.28公斤。该企业现场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该批次腐竹段检验报告及进货票据。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由于产品为零散销售,未能召回。4月12日,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受理该产品生产企业提出的复检申请,经检验,蛋白质项目不合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吴彩华

【编辑】:闫文丽
【责任编辑】:闫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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