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吸引“双一流”高校优秀大学生来我区开展社会实践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区每年将从全国“双一流”高校在校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择优组织100名左右优秀大学生,利用暑假期间来宁夏开展不少于3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将结合我区特色和“双一流”高校需求,在宁夏共建一批高水平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方案指出,每年将由自治区教育厅成立工作组,“走出去”到北京、上海、西安、武汉等“双一流”高校相对集中的城市与相关“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对接,做好宣传遴选工作。经遴选确定的相关专业大学生,来宁夏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同时,对自愿来我区进行社会实践的大学生主动“迎进来”,由自治区教育厅做好对接服务工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根据实习学生的专业和社会实践岗位意向,安排确定实践单位和岗位。
2018年,我区将从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对符合条件的实践学生一次性给予2000元实践补贴,并购买一份实践期内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承担外出宣讲遴选实践学生、人员岗前培训、后期跟踪服务等环节产生的费用;各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学生实习期间的住宿,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结合学生实践考核情况可给予一定补贴。从2019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给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安排“双一流”高校优秀大学生来宁实践基地建设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所需的条件建设费用和实践期间的生活补贴、住宿、保险、培训等费用。(记者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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