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宁夏日报周刊 -> 民生周刊
春季 我们该怎样科学健身
2019-02-20 06:32:04   
2019-02-20 06:32:04    来源:宁夏日报

  春天来临,随着气温回升,越来越多的人到户外健身锻炼享受运动后大汗淋漓的快感。但许多人并不了解,怎样运动才算科学健身,反而越运动越不健康。春季应该怎样健身,来听听专家怎么说。

  不宜追求运动量

  “经过寒冷的冬季,身体各个器官的功能都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肌肉和韧带也都比较僵硬。在这样一个‘低潮期’开始运动,不宜追求运动量。”宁夏跆拳道协会秘书长魏卫伟说,春季健身的主要目的是唤醒身体,恢复人体机能,对于一些平时不运动的人来说,肌肉力量比较薄弱,猛然加大运动强度,容易造成膝关节、踝关节的扭伤。

  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李媛敏建议,可以选择以慢跑5-10分钟或者步行15-20分钟开始春季健身计划。一般情况下,身体适应一个新的健身计划的时间为3周。“3周之后,我们就可以试着一点点的提升健身计划的难度了,比如说延长运动时间或者选择更为剧烈的运动方式。”

  魏卫伟告诉记者,“1/10原则”是许多健身专家常用的帮助运动爱好者提升健身计划的方法,即每周运动量的增量不能超过1/10,举例来说,如果你现在的健身计划是每周跑20km,这个时候你想增加你的运动量,根据1/10原则,那么下周的目标就是增加2km,也就是22km。

  决不能忽略补水这个环节

  “很多人以为出汗越多,运动效果越好,其实不然。”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韩平说,在气温适宜的情况下,出汗绝对有很好的健身效果。但与夏季相比较,初春乍暖还寒,气温还比较凉,出汗过多容易让毛孔扩张,凉湿之气乘虚而入,很容易受风寒而着凉感冒,从而诱发呼吸道疾病。

  “运动出汗之后,不能忽略补水这个重要环节。”银川市青少年宫体育健身教练杨少龙表示,运动补液应坚持三步曲,运动前10-15分钟,补充约250ml的液体(相当于半瓶普通矿泉水的量),运动中的补水要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大约每运动10-25分钟补充250ml,运动后补水要根据运动前后的体重差,补充丢失的水分,每丢失0.5为公斤的体重大约要补充500ml的液体(约1瓶矿泉水的量)。

  健身时间的选择有讲究

  一天之计在于晨。大多数人都养成了早起锻炼的习惯,但专家提醒说,太早进行晨炼,效果并不一定好。

  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师王庆锋说,初春清晨气温一般很低,并不适宜进行锻炼,而且有研究表明,14时之后人体的各项机能才开始上升,17时至19时之间达到最佳,因此锻炼时间建议选择在此时比较适宜。因此,晨练容易造成血液的循环不畅,甚至会诱发一些心血管意外。

  “一些地方早晨的雾气较重,坚持早起锻炼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在大雾条件下,空气中的杂质不容易消散,吸入后会影响身体健康。”李媛敏说,对于很多上班族而言,如果只有早晨可以抽出时间锻炼,也应该在太阳升起一段时间后,气温开始回升,才是锻炼的最佳时机,晨炼时应尽量选择太阳可以直射和有草有水的地方。

  哪些运动项目适合上班族?

  健步走被称为世界上“最好、最流行并且最廉价的运动”,而且只要你愿意,走路无处不在。韩平说,健身走,并不是漫不经心的随便溜达,而是1小时要走5至6公里(大约每分钟要步行100-120步),一周进行5-6次,走的时候需要控制一定的强度,一般以中等强度为宜。

  春季和风阵阵,大多人会选择放风筝这项体育运动,回归到大自然之中,呼吸新鲜空气的同时,在不知不觉之中也锻炼了手、肘、腰、腿、臂等多个部位。杨少龙表示,放风筝时头颈部不要长时间的后仰,可以选择后仰动作与平视动作交替进行。

  爬山是一项极佳的有氧运动。李媛敏说,爬山之前一定要做准备活动,要让肌肉、关节活动起来。同样,爬山结束后,也一定要做一些整理和放松活动,比如说下山后继续在平地上走大约5分钟。爬山过程中心率保持在120-140次/分钟最为适宜。

  骑自行车是一种改善人体肌肉耐力和心肺耐力的有效的健身方式。在骑行过程中,人体主要的肌肉群都要参与工作,包括腿部、手臂和腰腹部的肌肉。王庆锋建议,以70%-80%最大心率骑行15分钟或者更长的时间可以帮助你消耗卡路里,并且改善心肺耐力。(记者 王 刚)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李涛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