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记者获悉,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经营者、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30人参加。
永宁县现行供热价格执行的是2010年制定标准,10年以来一直未做调整。近年来,煤炭、供水价格、人工成本、环保投入等价格全面上涨,造成供热价格与成本倒挂,供热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此次调价方案以成本监审结果为依据,结合永宁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热成本、社会承受力、市场供求状况及周边城市供热价格的情况,对永宁县供热价格拟定了两种建议方案。其中:
方案一:以华电供热公司和永宁县城市供热中心终端供热实际成本监审结果5.64元/月/平方米和4.70元/月/平方米为基数,按照“就低”的原则,拟调整永宁县供热价格为:居民4.70元/月/平方米,办公6.3元/月/平方米,商业6.6元/月/平方米。
方案二:以华电供热公司和永宁县城市供热中心终端供热实际成本监审结果5.64元/月/平方米和4.70元/月/平方米为基数,充分考虑到该县居民收入与银川市及周边县(市)居民收入差距以及企业供暖成本的实际情况,拟调整永宁县供热价格为:居民4.5元/月/平方米,办公6.3元/月/平方米,商业6.6元/月/平方米。
据悉,永宁县发改局将充分考虑听证会意见,提出拟调整价格建议,报请批准。届时,将会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上进行公示。(记者 樊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