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一男子在网上发布侮辱英烈的帖子,5月20日,银川市公安局发布通报,涉事男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据悉,这是《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宁夏首个被处罚的违法人员。
5月17日23时,网民蒋某栋在新浪微博发布有关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的言论,并发布了相关挑衅言论,引发网民极大愤慨,造成不良影响。
银川警方接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住在银川市金凤区的蒋某栋传唤到案,蒋某栋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蒋某栋对自身错误言行表示悔过,愿接受警方的处罚。目前,蒋某栋已被金凤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银川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网民均需对自己言行负责,同时呼吁广大网民自觉保护英烈名誉,共同创建和谐文明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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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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