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9时许,石嘴山惠农区某公司员工刘某某的手机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对方自称是刘某某所在公司“董事长郑某某”,先是发短信和刘某某谈了谈公司业务,随后告诉刘某某自己在外地出差,手机号换成现在的这个号码,要求刘某某将手机号存下,以后好联系。
看到“董事长”亲自发来短信,还和自己谈了公司业务,刘某某并没有怀疑,将这个陌生号码存在自己的手机上并注明“董事长郑某某”的名字。
8月1日11时许,“董事长”发来信息,称准备进行业务来往需打点一下,自己不方便出面,要求刘某某向指定账户汇款20万元,刘某某按照“董事长”的指示将20万元通过转账汇到指定账户内。
汇款后,“董事长”发来彩信截图称汇款已收到,但还需刘某某再向另外一个账号汇款10万元,感觉事情有些蹊跷的刘某某觉得不对,平时公司的领导都是用微信或电话通知汇款的,从来没试过用短信联系,而且也不会换手机号。随后刘某某给公司董事长郑某某常用的手机号打电话,郑某某告诉刘某某从没有要求汇款,自己的手机号也没有换过,刘某某才意识到与他聊天的是假冒董事长。
警方提醒,日常生活中广大居民如果遇到涉及汇款等事宜,无论对方是谁,都要通过电话或其他途径与本人确认。如遇有类似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咨询,防止上当受骗。(张磊 李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