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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破网打伞实现零突破
2019-05-22 16:46:04   
2019-05-22 16:46:04    来源:法制日报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许某、胡某涉嫌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胡某系永宁县城关镇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明知伍永涛、邹海明、任伟、孙嘉文(均已另案处理)长期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依法履行职责,还与上述人员来往密切。且将伍永涛、任伟等人的违法、犯罪案件不予侦查,或有证据不予调取等,迫使被害人与伍永涛等人达成和解,充当“保护伞”,助长了以伍永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嚣张气焰。

  据了解,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1个月前已对被告人伍永涛等2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组织、领导者伍永涛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此案是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破网打伞”零突破的案件,除了许某、胡某被提起公诉外,还有麻某某因为这个组织提供保护被查处。随后,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挖彻查,目前已立案15人,处分14人,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有6人,工作失职失责8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17日,23岁的伍永涛用啤酒瓶捅瞎永宁县团伙老大马某的眼睛。敢向团伙老大动狠,让群众对伍永涛心怀畏惧。

  这次斗狠也间接奠定了伍永涛的“江湖地位”。2013年5月,伍永涛刑满释放后,组织、领导以邹海明、魏子超等人为骨干成员,任伟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组织,通过为成员购买生活物品、赠送手机卡、联系工作、娱乐消费、提供住房、发放“工资”等笼络、维系、控制团伙成员,以开设赌场、到其他人开设的赌场上强占股份、暴力逼债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约4年间,这个团伙逐步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经查明,伍永涛及其团伙成员,依托实施犯罪形成的非法控制力,为非作恶、无故殴打、欺压多名无辜群众,有组织实施故意伤害3起,长期在多地开设赌场100多场次,寻衅滋事9起,违法行为2起,共造成16人受伤。多名群众在遭受到非法侵害后不敢报警,或报警后被迫接受调解处理。

  2016年5月18日晚,伍永涛和邹海明、杨勇、孙嘉文、耿平等人在永宁县某KTV喝酒。次日凌晨,伍永涛和孙嘉文离开时,在KTV门前遇见被害人朱某。伍永涛因与其言语不和追打朱某,后持携带的匕首将其腹部、颈部捅伤。孙嘉文驾车将朱某送至医院救治,伍永涛吩咐邹海明、杨勇、耿平到医院查看朱某是否有生命危险。案发后,伍永涛支付朱某医疗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经鉴定,朱某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伍永涛等团伙成员在永宁县多地直接或与他人合作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并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借贷、刷卡套现服务,帮助联系、邀约人员参加赌博,参与在场内场外布置、维持秩序、放哨等。

  同时,伍永涛等团伙成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击同样从事赌博违法活动的竞争对手,使其无法经营或妥协合作,直接或间接控制当地多处赌博场所。部分团伙成员虽未直接参与开设赌场犯罪,但积极参与针对竞争对手的暴力、威胁活动,帮助这个涉黑团伙做大赌博活动,控制赌博场所。

  伍永涛、邹海明等部分团伙成员以赌博为业,自身依靠赌博活动攫取的钱财生活,同时利用这些钱财为参与、帮助实施赌博活动的团伙成员发放工资、提供奖励,带领团伙成员娱乐消费,以此控制、笼络、吸引团伙成员,扩大势力。

  在一些参赌人员看来,伍永涛等人借助涉黑团伙的非法影响力,组织的赌博活动“秩序好,麻烦少”,参赌人多,赌资量大。这个涉黑团伙的成员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如有他人组织赌博活动则会进行威胁、恐吓、搅局,或强行要求对抽头渔利“占股分成”。因此,伍永涛等人在当地赌博圈“名气”越来越大,其组织的赌博活动参赌人员达1000多人次,赌资100万元以上。

  今年3月,一审宣判后,任伟、耿平、尚瑞宁3名被告人不服判决,向银川中院提出上诉。4月16日,银川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判决的终审裁定。(记者 申东)

【编辑】:马楠
【责任编辑】: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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