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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落网拒不认罪
“零口供”起诉终审被判16年
2021-05-07 10:31:15   
2021-05-07 10:31:15    来源:宁夏日报

  自以为“零口供”能够逃避刑事处罚,落网后拒不认罪的马某,近日被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

  2020年7月24日,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民警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吴忠市欲出售大量毒品海洛因。办案民警经过大量的工作和综合研判分析后,发现同心县韦州镇马某有重大嫌疑。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立即围绕马某展开调查,很快获取了马某的毒品交易时间和地点。经过40多个小时的斗智斗勇,于7月27日在太阳山开发区某驾校附近将正在交易毒品的马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毒品海洛因160.07克。

  案件办理过程中,心存侥幸的马某拒不承认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始终称查获的毒品不是自己的,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办案民警认真分析案情,围绕案件及侦破过程多方收集马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各类证据,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揭露了马某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以犯罪嫌疑人“零口供”依法将案件移送起诉。

  2020年12月23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这起“零口供”案件,马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马某不服判决,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法院维持原判决。(记者 马忠)

【编辑】:杜爱虹
【责任编辑】:杜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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