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委政法委和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执行联动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联动配合,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委会等特殊主体案件为工作重点,带头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联而不动”的单位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明确,对未严格履行失信惩戒工作职责、未履行协助执行法定义务,或者作为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成员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形予以通报问责。
限制参与文明单位及先进、荣誉评选。经全市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通报2次以上的,取消其文明单位、平安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取消其单位负责人、责任部门、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之内参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资格。
在绩效、综治考核中予以扣分。经全市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通报2次以上的,在年度绩效、依法治市考核中扣减该项目的分值,并扣发相应奖励。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被全市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后仍未依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的,其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政纪进行通报、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问责处理。未依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导致决策或者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对有关部门、机构负责人和责任人员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此外,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马琳 通讯员 韩飞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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