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记者 陈菲)最高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民行检察部门加强食药领域公益案件线索摸排,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并要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办理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等公益诉讼案件时,重点关注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以及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的情形。
据悉,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将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全面获取食药监、质检、工商等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并将及时从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和群众举报中发现食药领域案件线索,鼓励群众举报公益案件线索。
据了解,检察机关将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作为线索摸排工作的重点。重点关注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以及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违法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食药监、质检等监管部门在监管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经过诉前程序,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不提起诉讼的,食药监、质检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损害状态的,检察机关要坚决提起诉讼。对于食药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增加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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