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一起因非法讨债、强迫中间人出具欠款协议而引起的借款纠纷案件,经平罗县法院审理查明事实真相,并经主审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原告陈某某宣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后,原告陈某某当庭撤回了起诉。
2016年7月1日,案外人吴某的父亲吴某某因急用钱,通过被告李某某向原告陈某某借款15万元,由案外人吴某给陈某某出具借条一张,被告李某某作为中间人在借条上落款的日期旁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后因案外人吴某剩下借款4万元无力偿还,陈某某要钱无望,便将被告李某某的一辆奔驰越野车非法扣押,要求李某某偿还剩下的4万元及利息1万元,李某某无奈,2018年6月18日给陈某某出具5万元的欠款协议一份。后李某某未还,陈某某便将李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某偿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某辩解自己是中间人,不是借款人。法院后查明欠款协议是在陈某某的逼迫下出具的,且真实的借款人是吴某。法官向原告陈某某释明后,陈某某向法庭出示了最初的原始借条。后陈某某与第三人吴某某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记者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