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官,这个卡里有1.1万元,够交欠款和执行费,可以把我的‘良心债’还了。”近日,在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位中年妇女捂着肚子痛苦地说。执行干警经询问,了解到中年妇女是2016年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石某某。石某某从口袋掏出一张银行卡,把欠刘某的10650元,还有60元的执行费都交了。
谈话间,执行干警发现石某某说话十分吃力,就问石某某身体是否不舒服。起初,石某某支支吾吾说着没事,经过干警的多次关切地询问,她才向执行干警道出实情。原来,石某某患有乳腺癌,到现在已经快三年了,一直在化疗治疗,家里也因此花了不少钱。在与癌症抗争的日子里,石某某需要经常往返于医院的各个诊疗室之间,经历了生理和心理的折磨与考验。但她始终没有忘记与刘某之间的欠款,在病情基本稳定下来后,便当即带着钱来到法院,把这笔她口中的“良心债”给还了。
随后,执行干警通知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刘某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在案款缴纳完毕,案件顺利结案之后,考虑到石某某的身体情况,法院干警搀扶着将其送出法院大门。(记者 张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