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民健康意识不断提高,贺兰县多个住宅小区悄然兴起直饮水机,但也随之带来一些监管盲区。
今年8月,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部分小区安装的直饮水机进行了摸排,发现宁夏新博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三春茂工贸有限公司、银川兴民水务有限公司、银川西夏区天天一泉净水设备销售部4家公司在9个居民小区和沿街商铺共安装了14台直饮水机。经检查,这些直饮水机的安装均未经卫生部门的要求选址、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就擅自供水,且售后维护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贺兰县检察院依法向监管部门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直饮水机的监督检查,确保安装环境卫生安全。同时提出,监管部门应严格要求企业按期报送水质检测资料,开展不定期抽查,保证直饮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并对直饮水机的售后维护人员进行登记,严格查验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证。
贺兰县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核查了4家公司的基本信息,并约谈了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对直饮水机的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同时,派人检查直饮水机,下达4份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6项具体的监督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制定了直饮水机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将不定期对投放的直饮水机进行监督回访。
目前,4家直饮水机投放公司安装的直饮水机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未整改达标的1台已被拆除。(记者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