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西夏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二号、三号预警,以及西夏区近期已发生的溺水事件,向负有管理职责的西夏区教育局、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镇北堡镇人民政府四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官当场向四个部门宣告检察建议,要求各方履行职责、加强对在校学生警示教育及辖区内各类农用水利设施的管理,尽最大努力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据了解,2020年以来,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工作中发现西夏区近两年来发生多起人员溺水事故,死亡7人(未成年人3人),其中在4月25日、5月2日,贺兰山农牧场附近水渠、文萃北街消防支队附近水渠连续发生幼童溺水身亡事件。
5月2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针对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件,发布2020年第二号预警,尽最大努力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6月21日,重庆潼南区再次发生8名小学生溺亡事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为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引以为戒,再次发布2020年第三号预警。
随着夏季农田水利灌溉高峰期的到来,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溺水事故发生风险也进入高发期。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切实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树立危机意识,避免类似悲剧在西夏区发生,该院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的检察建议,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观摩指导。
下一步,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将及时跟踪检察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积极协助整改提高,确保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以检察建议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记者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