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银川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虽然两年多过去了,但不听劝告者仍大有人在。日前,银川一名男子携带红酒上公交车,司机和乘客对其劝阻无果后,司机报警,该男子随后被依法拘留。
4月16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了解到,4月9日下午4时许,凤凰北街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乘客携带酒水上公交车,多次劝说仍不下车,希望派出所前来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当日下午3时30分许,市民张某某携带一瓶红酒上了公交车,司机告知其不允许带酒上公交车,其他乘客也纷纷劝说,请张某某下车。然而,张某某却拒不下车,最后导致公交车无法正常运行长达30多分钟,20多名乘客被迫转乘。
民警将张某某带回所内审查。经询问,他承认了自己带红酒上公交车的事实。民警告知张某某,其行为已经触犯治安处罚法,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主动配合接受安全检查;对发现他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积极劝阻,或立即向司售人员、运营单位管理人员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对违反规定或拒不接受安全检查、阻碍执行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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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川乘公交,严禁携带哪些物品?
2015年12月18日,银川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明确市民乘坐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旅游专线车等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具体包括枪支、弹药、雷管、炸药、管制刀具、汽油、柴油、煤油、喷雾剂、酒精、松香、油漆、双氧水、液化气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据专家介绍,市民可通过“看、闻、问”三招来辨别是否有人携带危险品。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透明、淡黄色至棕色、油状或黏稠状等液体物质和粉末状固态物质多加注意。可通过扇闻气味等方法,判断是否具有刺激性气味、芳香味、氨味、苦杏味等气味。此外还可对携带可疑液体和固态物质的乘客询问,问清携带物品的名称、属性、用途等,对含糊其辞者要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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